事业单位改革,对于现有的事业单位员工而言,最担心的一件事就是,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之后,自己的身份从事业编制变成了合同制,失去了事业编制这个“铁饭碗”身份。对于事业单位员工而言,最大的安全感,就来源于这个事业身份。如果没有了事业身份,所谓的“铁饭碗”,也就无从谈起。而且,失去了事业身份,不再是事业员工,今后就有下岗和失业的风险,甚至可能被裁员,工资收入也不稳定。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2种事业单位,在改革完成之后,单位的事业身份属性依然保留,但员工的事业编制却将全部消失变成合同制员工。但是,这种身份的转变,并不意味着这部分“合同制”员工的含金量变低,反之,事业单位的改革,反而使得这2种事业单位的员工,含金量更高了。这两种事业编员工,一种是医生,一种是高校教师。
合同制和聘用制有什么区别?
1、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一般采取人事代理或者派遣制,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工资一般由单位自收自支,或者直接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代发。但是由于各事业单位考录考情不尽相同。
2、从工资方面来说,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合同制员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