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保险合同约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保险金,从而帮助减轻因为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导致的经济负担,此外,除了保障功能,寿险还带有储蓄的功能,可以对保障期满或保险合同约定期限达到时,若被保险人仍旧平安生存,则也可以给付一笔保险金,帮助被保险人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被保险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医疗、意外等风险的保障问题。

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

1、人寿保险采取均衡保费,即保险人在整个保险期间的死亡成本按寿险精算原理重新分摊计算而得的,每期都缴纳相同的保费,不随年龄的变化而相应地变化。

2、它具备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如保险标的的风险不可估价、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保险利益只是合同订立的前提而非效力条件等。

3、风险特殊,经营稳定。

4、以长期性业务为主体。

5、具备储蓄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的一种。

6、制定科学的、合理的保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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